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特稿

  • 勇当先行者 谱写新篇章 全面推进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

    杨青玖;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深入谋划推进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必须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公安部党委对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系统要求,深刻理解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核心内涵和先行使命。要牢牢把握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的重点和关键,坚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善于打破惯性思维、摆脱路径依赖,上下一条心、全警一盘棋,加快打造现代化先行标志性成果。坚持以“三大警务”建设为主抓手,全方位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公安大脑”建设为总牵引,全面构建大数据实战应用体系;坚持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突破口,率先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公安铁军,持续推动“三能”教育实践走深走实,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强化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强保证。

    2024年01期 No.201 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8K]

“枫桥经验”研究

  • 前置式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机关探索

    何晓斌;孙枭雄;赵升平;

    “前置式治理”是地方党政机关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探索。地方党政机关通过党建引领、数字赋能、服务前置、资源前置、机制前置的方式(即“一引领、一赋能、三前置”),将党政机关的人财物力和权责利等下沉至基层社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既激活了各类主体,推动党政社民协同互动,又推动基层治理向规范化、专业化和智慧化转变。

    2024年01期 No.201 9-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0K]
  • 打造基层社区的三维空间:社区治理“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与功能提升

    张婧瑜;王延隆;

    基层社区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社区治理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取得了一些成果和创新,但也面临着诸如居民自治能力不足、社区居民参与度低、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不高等困境和问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基层社区中人与人间的有机性联结弱化,社区情感性共同体呈流失态势。社区治理如何在缺乏亲缘关系的“陌生人社会”中发挥自我解决矛盾纠纷的作用并提高社区治理效率尚待深入研究。以列斐伏尔的空间理论为分析框架,将社区公共空间分为物理公共空间、社会公共空间和情感公共空间三个维度,并选取余杭区开展社区治理“枫桥经验”中表现突出的7个社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探索基层社区治理群众自治的实践路径,有效化解居民冲突,降低治理成本,实现社区高质量服务供给。

    2024年01期 No.201 19-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9K]

平安中国建设研究

  • 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基层人大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与机制——以浙江省为例

    王锋;陆雨凤;

    基层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既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为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现有研究较少关注基层人大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和参与方式,尤其缺乏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基层人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和机制的研究。基层人大及人大代表在参与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有其他治理主体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以浙江基层人大的创新实践为例,剖析基层人大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和机制,如人大代表“亮身份”、代表联络站助力治理、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数字赋能人大参与治理等模式,以及与之对应的主动参与治理机制、多元协同治理机制、民主监督下的科学治理机制和数字化整体治理机制。这些创新模式和机制为我国人大及基层治理实践工作提供相关经验借鉴和操作指南,必将进一步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2024年01期 No.201 29-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2K]
  • 情法合一:中国特色基层治理之道——以D村人民调解实践为例

    祝哲;周文倩;刘渊源;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制度,是“枫桥经验”在基层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形式。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D村人民调解案例研究,发现基层治理中的乡村矛盾是违背了“情”“法”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意味着人民调解需要综合考虑乡规民约和法律规则的共同作用,“情法合一”灵活使用多种手段才可以化解矛盾。但是,在调解过程中仍面临着乡规民约和正式制度的冲突、调解最前端的村干部缺乏主动性、调解决定的执行缺乏政策保障等问题,导致调解工作遇阻。因此,应该继续完善制度供给、赋能基层人员、教育民众遵守法规,将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之道更成功更广泛应用于乡村人民调解的实践。

    2024年01期 No.201 43-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34K]

法学研究

  • 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研究

    王刚;黄洁;

    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效果,使得该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产生实质勾连。国家治理现代化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科学性提出更高要求。通过量刑建议规范化达致量刑建议精准化,是刑事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路径。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有利有弊,这决定量刑建议精准化具有实施限度,即对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可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对少数特殊刑事案件宜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包括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程序维度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收集量刑事实和充分听取量刑意见,实体维度的主要内容是构建量刑建议形成的一般方法和具体方法。在“三步式”量刑方法的基础上增加适用认罪认罚情节环节,形成“四步式”量刑建议的一般方法。结合某种犯罪的法益特征,以其量刑标准为根据确定基准刑,构建此类犯罪量刑建议形成的具体方法。

    2024年01期 No.201 55-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7K]

犯罪学研究

  • 中国犯罪治理模式的演进——基于人口年龄结构转型的规范性分析

    李光宇;杜晨炀;

    犯罪治理不仅是针对犯罪人的国家治理,也是关涉整个人口的社会治理。科学评价犯罪治理绩效,依赖于包括人口数据在内的各项社会数据的支撑。犯罪治理模式的演进受客观治理资源的制约;人口年龄结构转型与犯罪治理模式演进之间的内在联系在于“年龄效应”的相对不变性。结合联合国公布的人口老龄化指标,以及1949年建国、1978年改革开放、2000年跨世纪等特殊年份,中国犯罪治理模式演进过程呈现为:在人口年龄结构年轻型社会阶段,政治运动总体治理(1949年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人口年龄结构成年型社会阶段,运动治理迈向常规化(1978年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在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社会阶段,依法治理常规化主导(2000年至21世纪20年代中期);在人口年龄结构深度老龄化社会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2025年至21世纪30年代中期)。通过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宏观社会制度设计、微观符号这四个层面的规范性比较,探寻中国犯罪治理现代化的路径。

    2024年01期 No.201 71-9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46K]
  •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心理隐损的表征分析及其修复路径研究——基于51份被害人访谈材料的NVivo质性分析

    王春梅;王一鸣;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心理隐损是被害人被骗后心理演化过程中出现的隐性损伤。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心理隐损进行质性研究,厘清被害人被骗后的心理表征,对及时修复被害人心理、促进案件追赃挽损、提高司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采用NVivo12质性研究软件,对51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的访谈材料进行文本分析,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在被骗后存在萎靡衰败型心理、创伤应激型心理、乖戾怨恨型心理、恶逆变型心理等心理隐损的现实表征。对此,需要关注被害人的心理健康,警惕其产生报复性逆反犯罪倾向;强化沟通交流,提高追赃挽损的实效性;完善纾困援助,搭建倾诉性交流平台;重视多元主体协同修复,拓展多元化纾困路径,有效修复被害人的心理隐损。

    2024年01期 No.201 91-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45K]

“新公科”研究

  • “新公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及成效实证研究——以浙江警察学院创新实验班为例

    陈东杰;韩一士;

    公安院校是新公安人才的教育供给侧,浙江警察学院借鉴国内高校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开展“新公科”人才培养,开设校、系两级创新实验班。校级层面创新实验班旨在培养更加忠诚可靠、更加专业敬业、更加融通复合的新公安人才;系部层面旨在培养精通某一领域的创新警务人才。创新实验班学生对该人才培养模式认可度较高,且在学习投入、课外活动参与、创新及批判性思维、学习效能与目标、成果获得等方面的表现优于非创新实验班学生。创新实验班的实施与探索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但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战化教学、创新导师制、制度保障方面仍有优化空间。

    2024年01期 No.201 111-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9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