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宇;杜晨炀;犯罪治理不仅是针对犯罪人的国家治理,也是关涉整个人口的社会治理。科学评价犯罪治理绩效,依赖于包括人口数据在内的各项社会数据的支撑。犯罪治理模式的演进受客观治理资源的制约;人口年龄结构转型与犯罪治理模式演进之间的内在联系在于“年龄效应”的相对不变性。结合联合国公布的人口老龄化指标,以及1949年建国、1978年改革开放、2000年跨世纪等特殊年份,中国犯罪治理模式演进过程呈现为:在人口年龄结构年轻型社会阶段,政治运动总体治理(1949年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人口年龄结构成年型社会阶段,运动治理迈向常规化(1978年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在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社会阶段,依法治理常规化主导(2000年至21世纪20年代中期);在人口年龄结构深度老龄化社会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2025年至21世纪30年代中期)。通过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宏观社会制度设计、微观符号这四个层面的规范性比较,探寻中国犯罪治理现代化的路径。
2024年01期 No.201 71-9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46K]